我選擇了戰士這個職業。為什么要選擇戰士。因為戰士是最具戰斗力的職業。也是最站得住腳的職業。不過戰士的技能比較少。基本刺殺攻殺半月烈火野蠻。不過就算是技能少。但也是最吃香的。
我在第一次進入傳奇的時候。職業就是戰士。我去打獸人。我當時不想打。因為沒有技能。不過后來我還是打了。和我一起的,是一個路上遇的她。她直接被拍了兩下就光榮了。我直接稱到了她在來。和我換一下我回好我在頂,就這樣,打了十幾分鐘才打死。一開出來殺半獸鹿啊什么都蠻有意思的。現在直接一刀就死了。
后面我們一起換了區,她是戰士,我是道士。她現在也不怕半獸人,也不用我跟著幫他加血了。我們都學會了自立。我玩道士的時候比較喜歡單練。我覺得比較好。但是她就要我陪他練。我和她說戰士去打僵尸比較快,后面她乖乖的去打僵尸去了。我們就這樣個練個的,后面也沒了下文。
現在來說說怎么練級吧。我一般都在石墓練級。不過我覺得戰士單練去石墓的話太耗藥了。所以就組了個法師。我覺得這樣比較快,開始時還是在沃瑪,古墓,骷髏,煉比較好。戰士沒穿重盔以前最不要去豬,祖瑪,蜈蚣,這些比較危險的地方。去僵尸打.因為僵尸有可能打到半月,對戰士是最重要的,判斷一個戰士厲不厲害,就是要看他會不會半月。對新區來說,
我比較喜歡這游戲的不確定性和偶然性。比如我在等級比較底的時候,在骷髏洞,打我唯一能打過的蝙蝠。結果爆了一地,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“爆”。旁邊的人都在歡呼,我也撿起了回城。那時我地一次有那么多的錢。現在還不夠買一捆蘭的。其實那時的樂趣就在于此。經常走到森林中看到有些錢,站上去,竟然能撿起來,還有好幾十呢!那時多么的高興啊!心里還在想是誰有錢都不撿,現在想想,有些幼稚。可能我寫的東西比那些專業的玩家有些浮淺,可用價值不是那么的大。我只是談談自己的看法。給新手作一些參考。